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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競賽訊息列表
標題 |
轉知「107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」區域複賽工作會議決議 |
發布日期 |
2018/11/2 |
發布單位 |
教學組 |
點閱次數 |
686 |
詳細內容 |
(一)鑒於往年時常接獲考生以網路辭典、網頁資訊或未佐證資料申請疑義釋復,經107學年度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 賽命題協商諮詢會議命題教授與命題委員討論,由今年開始僅採認具權威與公信力之英文字典字義為標準答案
採認字典列表如下:
1、韋伯字典(Merriam-Webster)。
2、朗文字典(Longman)。
3、牛津字典(Oxford)。
4、劍橋字典(Cambridge)。
5、柯林斯字典(Collins Cobuild)。
(二)複賽參賽證將於10月30日(二)至11月1日(四)於107學年度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網站http://service.hgsh.hc .edu.tw/107vocabulary開放各校承辦人列印,敬請各校準時列印以供貴校考生查閱考場資訊,複賽與決賽相關日程亦請參閱網站日程表。
(三)修正107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試場規則第 一條如下:比賽時參賽學生必須攜帶參賽證準時入場,對號入座。當日不補發參賽證,若未帶參賽證者可以身分證、健保卡、居留證、護照、駕照以上任一附照片之證件正本先行應試,並於賽後一小時內由考生親自至會場辦公室核對考生身分,未於賽後一小時內核對身分者取消應試資格。
(四)修正107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試場規則第六條如下:非競賽用品如教科書、參考書、補習班文宣品、計算紙等,以及電子辭典、計算機、時鐘、鬧鐘、電子鐘、行動電話、呼叫器、收音機、多媒體播放器材 (如:MP3、MP4等),和穿戴式裝置(如:智慧型手錶 、智慧手環等)及其他具有傳輸、通訊、錄影、照相或 計算功能之物品,一律不准攜入會場。若不慎攜入會場,須放置於會場前後方地板上,不得隨身放置;電子產品須先關機或拔掉電池。若隨身放置而經工作人員發現者,扣比賽成績15分。若電子產品發出聲響而經工作人員發現者,扣比賽成績3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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